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表彰控辍保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督导室朱富仓    浏览:3669次发布时间:2013-11-22 15:42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表彰控辍保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各镇初中、城区学区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县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辍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好的典型。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顺利推进我县“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秋季中小学“控辍保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渭政教督〔2013〕13号)和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蒲政教督〔2013〕1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我县控辍保学工作的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认清新形势,开创新局面,为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学段学校辍学率,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水平和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蒲城县控辍保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doc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