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37次发布时间:2013-12-04 15:5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了充分展示我系统广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根据蒲城县文明委《关于开展蒲城县“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实施方案》(蒲文明委发〔2013〕04号),县教育局决定在我系统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师生群众,在身边人群中推荐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扩大我系统参选市县道德模范的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建立广大群众推选、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典型示范,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推荐原则
    (一)推荐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二)、推荐标准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又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本次推荐评选面向全系统师生,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身份。
    (三)、推荐方式
    推选工作采取个人(包括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包括自荐)推荐。广大师生群众可以个人的名义自荐或推荐身边的好人参评。
    2、组织推荐。各初中、县直单位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本校(含辅导区)、本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
    (四)、推荐办法
各初中、县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汇总本单位群众和组织推荐意见,填写“蒲城县2013年度身边好人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50字的事迹简介材料一份(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同时提供被推荐人两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以上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审核评议表彰程序
    1、教育局将对推荐的好人进行资格审核,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一批候选人,推荐给县文明委,参加全县评选。
    2、县文明委对评选的候选人,将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3、县上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如无异议,将由县上予以隆重表彰,并推荐到市上参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初中、县直单位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我县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的有效抓手,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做好周密部署,把推荐评选工作转化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动力。
    2、大力宣传。各初中、县直单位要对此项活动的开展进行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所评选出的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在我系统形成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道德风尚。
 
 
    附:蒲城县2013年度身边好人推荐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