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健康教育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健康教育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末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每年共开展两次)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即日起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本学期健康教育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方式、时限
1、评价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2、评价方式:各学校自评。
3、评价时限: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6日。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在开展该项工作前,要认真学习、研究《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内容,按照学校实际,制定出《本校(各自学校名称)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且二十项评价指标的评价、落实均要安排到人。
2、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认真对比学校健康教育评价选项表,逐项对比、填写健康教育评价记录表、学校健康教育评价表(自评成绩不得低于85分,签字、盖章栏必须落实到位),坚持谁评谁打分,谁评谁填表。
3、各学校请于2013年12月16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对08年至今的《本校(各自学校名称)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健康教育评价记录表、学校健康教育评价表,进行查漏补缺,对于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进行积极整改,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2、各学校要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工作相关资料、表格的汇总、
存档工作,以便后期上报、迎检使用。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