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710次发布时间:2013-12-16 09:21

紧  急  通  知
 
 
 
各初中:
    根据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安排,经过资助中心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短信告知催收、通知书送达催收、上门催收三个阶段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截止12月13日下午五时,到资助中心和通过支付宝还款人数2847人,贷款本息回收率达83%,全县还有604人没有偿还本息,涉及资金49.7万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市教育局关于100%回收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催收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中心要每天精确汇总未缴纳本息学生名单下发至各初中,包校领导和包联同志及时和初中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催收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初中要针对辖区内未缴纳本息学生,采取抽调专职人员,提供交通工具,给予经费支持,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催收工作无阻力。
    三、各初中要对部分因通知不到未缴纳本息学生,采取走访村干部、亲属等方式摸清情况并取得联系方式,于12月17日12时前以电子版形式报资助中心包联同志处。
    四、各初中要在12月16日前采取领导包村,联络员包人的方法,迅速将12月12日《陕西日报》头版刊登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示”和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再次送达未缴纳学生手中,要求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留存签收单,作为不愿归还本息的证据。对于两次送达上门催收还未缴纳本息家庭,19日后资助中心将汇总上报银行征信系统。将学生和家长列入黑名单。
    五、各初中校长要切实负责,做好贷款本息催收的最后攻艰工作,对工作滞后不前、违约情况较严重的初中辖区,将约谈单位领导并予以通报批评。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16日
 
 
 
 
 
2013年蒲城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息缴纳情况统计表
 
 
学 校
应缴人数
未缴人数
学 校
应缴人数
未缴人数
城关初中
60
28
东杨初中
68
17
实验初中
76
37
椿林初中
66
7
甜水井初中
138
24
翔村初中
81
2
东党初中
63
9
钤铒初中
55
5
原任初中
93
13
龙池初中
70
15
荆姚初中
163
25
陈庄初中
86
7
兴镇初中
172
40
平路庙初中
117
34
苏坊初中
156
58
孙镇初中
109
35
三合初中
113
17
东陈初中
53
7
高阳初中
92
3
永丰初中
85
5
保南初中
60
18
龙阳初中
99
31
桥陵初中
191
35
党睦初中
101
19
大孔初中
85
18
孝通初中
90
8
贾曲初中
129
21
蔡邓初中
47
5
上王初中
123
24
西头初中
32
6
罕井初中
60
28
洛滨初中
76
3
注:应缴总人数3451人,未缴总人数604人。
 
 
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
 
        同学:
    根据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您向国家开发银行的借款中,截至2013年12月20日,有贷款本金______元,利息      元,合计___元。需你如约归还,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接到本通知书以后,请在一周内到县资助中心(原纺织厂斜对面)缴纳本通知书指定的本息;
    2、请您收到本催收通知书后,按时还款,以减轻因不良记录对您今后经济生活产生的影响;
    3、如需帮助,请致电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13-7235073、0913-7235063
共同借款人姓名
家庭详细地址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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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签收单
 
学生姓名
签收人签字
签收日期
家庭手机号码
 
 
 
 
 
 
 
 
《陕西日报》2013年12月12日头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持下,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走进了大学校园,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走向社会,成为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一分子。履诺践诺、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为维护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良好信用,我们在此温馨提示您,每年的12月20日是一年一度的还本付息日,请您履行约定、按时还款。为帮助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顺利偿还贷款本息,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按时还本付息,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已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借款人的贷款及还款情况每月都会向个人征信系统传送,如您按时还本付息,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家长)将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未按时还本付息,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会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这将使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今后不能获得各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良好服务。
    (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未按时还本付息,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信息将被公布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同时借款人还要承担罚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法
    (一)通过电子系统还款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按照提示步骤完成还款即可。
    (二)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还款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且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人应还本息金额通过银行汇划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并与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确认。
    采用此种方式的借款人,建议您提前3天做好本息资金的汇划工作,这样才能确保资金在12月20日前到达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三、鼓励提前还款
    我们鼓励提前还款,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将不再产生利息。每年的1月至10月及12月均可申请提前还款。
    四、疑问解答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咨询:
    (一)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客户服务热线95593;
    (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三)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诚信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时还本付息,不仅改善了您个人的诚信记录,也为整个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做出了您个人的一份努力。国家开发银行相信具备诚信品德的您一定会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国家开发银行也愿意与您一起努力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改善。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