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和谐家庭、三八红旗手等 先进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796次发布时间:2013-12-26 09:4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推荐评选和谐家庭、三八红旗手等
 先进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根据《蒲城县妇联关于推荐评选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蒲妇发[2013]27号)文件精神,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县妇联将对2013年涌现出的“和谐家庭”、“三八”红旗手等先进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类别
    1、评选范围:全县广大女教职工。
    2、评选类别:“和谐家庭”、“三八”红旗手、“好媳妇”、“好婆婆”。
    二、 评选条件
    (一)和谐家庭
    1、平安家庭
    ①、遵纪守法无犯罪。家庭成员积极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②、家庭和睦无暴力。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家庭成员之间无暴力行为,家庭环境和谐美满;
    ③、珍爱生命无毒品。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禁毒、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自觉远离毒品,无吸毒、贩毒、制毒行为,预防艾滋,珍爱生命;
    ④、娱乐健康无赌博。家庭成员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娱乐方式文明健康,不组织赌博,不参与赌博;
    ⑤、安全防范无事故。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家庭安全防范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及家庭财产安全。
    ⑥、邻里和谐无纠纷。邻里之间明礼谦让,互帮互助,团结友爱,邻里关系融洽和谐。               
    2、绿色家庭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能够自觉学习、积极宣传有关环保知识,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②、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意识,积极参加社区各种环境整治、植树造林、养绿护绿、科普宣传等活动;
    ③、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清洁意识,家庭环境整洁、优美,无杂物堆放,室内空气清新,对客堂、厨房、庭院进行有效净化和美化;
    ④、树立低碳理念,培养绿色习惯,从点滴小事践行节能环保,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⑤、家庭成员自觉遵守饮食卫生,体现良好生活习惯,控烟、控油、控盐、运动。
    ⑥、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二)“三八”红旗手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教学、工作、学校发展中做出了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好媳妇”、“好婆婆”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公益事业,心地善良,充满爱心。
    2、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已任,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低头,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3、争当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家庭和睦、邻里友爱的模范。
    4、带头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帮助丈夫、子女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当好贤内助。
    5、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勤俭持家,具有中华民族普通劳动者的传统美德,社会口碑好。
    6、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能自觉参加净化、绿化、美化社会环境方面的工作。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1、“和谐家庭”在推荐评选时,各单位应在平安家庭、绿色家庭有特色的家庭中择优推荐一户;“三八”红旗手在推荐评选时,每单位限推一人;好媳妇、好婆婆在推荐评选时任选其一推荐一名。若上述三类先进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2、各单位将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后,由人事股汇总上交局务会研究,择优向县妇联推荐上报“和谐家庭”一户,“三八”红旗手一人,“好媳妇或好婆婆”一名。
    3、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务必于2014年1月3日前将推荐表上报人事股,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四、注意问题
    1、各类先进推荐均须完整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必须详实,准确、真实。
    2、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事,把真正在单位、家庭中表现优秀的人员推荐上来,做到宁缺毋滥。
 
    附:1、和谐家庭.doc
        2、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