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4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5020次发布时间:2014-01-06 11:38

蒲教发〔2014〕4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寒假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本学期自2014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日)起散放寒假,春季开学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收假上课,假期共26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始终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地位。各学校在寒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冬季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或班会,充分利用黑板报、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视校舍、财产安全,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假期值班安排表于1月20日前交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一份。
    二、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等有关工作。工作总结于1月20日前交局办公室。
    三、动员师生利用假期向社会广泛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让党的教育政策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宣传我县教育的新变化、新发展。结合“为蒲城教育献计出力”活动,深入了解群众对教育的所需、所盼和所想。号召师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遏制公款请客送礼现象,提倡节俭,移风易俗,过一个祥和、安宁、欢乐的春节。
    四、假期要切实保证教师假期的休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学校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并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给学生增加过重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的寒假和春节。
    五、收假前要提前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学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教育局将在开学初对全县开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