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91次发布时间:2014-01-13 15:38

蒲 城 县 教育 局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期末和寒假即将到来,为了让全县广大师生度过愉快的寒假生活,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50号)和市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统筹安排好学校期末及寒假工作。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上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并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给学生增加过重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的寒假和春节。
    二、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始终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地位,各学校在寒假前要专门组织召开一次冬季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或班会,充分利用黑板报、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生返家安全工作,严禁学生到结冰的河面、湖面和水库里玩耍、滑冰,增强中小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邀请当地交警、消防、卫生、质监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作专题安全辅导,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遇雾霾天气,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学生外出。
    三、新学期开学时,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的要求,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上课。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新学期相关校务,相关校务包括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考试安排,并公布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做出相关安排,认真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严格遵守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信息反馈,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教育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随机督查。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