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13 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6578次发布时间:2014-02-19 16:18

蒲教发〔2014〕13 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
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各高中、职教中心、文光学校、兴华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了使我县2014年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考试工作是基础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改革、新课程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是促进高中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和创新精神培养的需要,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切实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县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庞建军
    副组长:澹台典谱  吴庚年  井志新   杨延军
    成  员:王建民    姚晓军  李小平   赵新文    李秀娟
    领导小组下设组宣、考务、保卫保密三个组,具体负责考试的实施工作。
    组宣组组长:王苏芳
    成      员:屈永红  曹承斌     
    考务组组长:王蒲林  
    成      员:李亚娥  苏见乐   杨建朝    郝桂荣    赵粉彩
    保卫保密组组长:李秀娟
    成          员: 赵洁  屈怀辉  蔡锋
    三考点组织机构
    全县共设理化生实验考试11个考点,各考点组织机构如下:
考  点
主  考
副主考
考 务 组 长
监 考 组 长
物理
化学
生物
物理
化学
生物
尧山中学
杨春龙
何应欣
李信兵
王秦洲
屈  林
武会芳
任东胜
薛文超
蒲城中学
李  元
陈鹏涛
曹甲奎
何淑琴
石金阳
侯向前
张  芳
张晓华
孙镇中学
董新庄
陈启潮
崔富强
唐天平
卢鹏飞
路文辉
申胜利
赵君丽
党睦中学
冯宇晓
曹向辉
刘科武
武双庆
曹向辉
王红梅
周红茹
陈桂英
兴镇中学
万征来
任喜平
王永刚
赵文丽
吝飞飞
彭永奎
王  艳
连芬娜
桥山中学
马建荣
黄志俭
王根全
张兴全
周永红
李红艳
魏新玲
屈  伸
罕井中学
沈继华
王兆利
王忠民
冯晓伟
王九德
张  元
牛卫华
刘卫国
职教中心
雷新田
田宪武
韩西丽
迟  蓓
雷  蕾
佀发胜
郭小玲
陈  娟
第三高中
张化林  
梁双纪
程高峰
王  洁
高晓艳
庹晓勇
朱仁双
王  娜
文光学校
薛滨洲
贺智荣
梁升旺
田  甜
王  珊
申晓阳
韦  煜
薛华丽
兴华学校
王忠海
李森民
周必峰
李西霞
何向勇
李佐民
梁红芳
王垚正
    四、考试对象和时间
    1、对象:修习必修课程结束的学生;前次实验操作不及格的学生及社会考生。
    2、时间:2014年3月12 日——3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各学科考试时间均为20分钟)
    五、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和成绩评定
    1、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
    2、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必修模块的内容。
    3、命题以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着重考察学生对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操作技能、实践能力和实验现象分析、实验数据处理能力。
    4、命题的具体范围和试题,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编制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实验操作与评价》物理、化学、生物为主要依据。
    5、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在卷面上采用百分制,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记入考生的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6、成绩划分标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点设置与要求
    凡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具有达到国颁一类标准的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药品试剂等。
    1、考点原则上一校设置一个考点,每科各设一个考场,千人以上学校可根据情况增设考场。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名。
    2、每个考点应设考试工作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医务室、试卷保管室、登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设考生点名处3个(理、化、生各1个),并提供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一台。
    3、各考点要提前安排好服务人员、考试场地、准备充分的仪器设备、药品及实验材料,并加强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4、每个考场在考前要准备好实验仪器、药品试剂等器材。实验桌上写明考试题目、要求及实验器材,并标出试题签号。
    5、每个考点在各考场都要配备有安全急救箱。同时在生物、化学实验操作考场必须配备有反冲式水嘴或冲眼壶,配备有灭火器材或沙箱,配备有废液收集器。物理实验操作考场必须配备有安全用电设施和设备。
    6、考点要划定考场警戒区(或警戒线),所有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一律凭胸牌、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警戒区(或警戒线),其它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七、监考教师聘用
    各校要参照高考抽调监考人员条件,抽用本校一、三年级理化生教师担任监考工作,所有组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点组织的培训和监考工作,使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掌握考试政策,把握标准,熟练操作,严明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各科目监考总人数,原则上同一实验室、同一科目按每4个实验台一个教师监考,实验台摆放建议采用如下示意图摆放,也可根据实际调整摆放布局。
     
    A1    A2   B1   B2   C1   C2
    A3    A4    B3   B4   C3   C4
    D1    D2    E1    E2    F1   F2
    D3    D4    E3   E4    F3   F4
    各校要提前动员、教育、培训参加考试的学生,明确认识,端正态度,按时限、按规定完成抽取题签,实验操作,现场签字等一系列必须程序(抽签办法由各校自定)。
    八、考试操作流程
    按照每个考点设理、化、生三科考场各一个(有条件的可以增加考场),24个考生为一组,第一个考生为组长。每个考场同时24人参加考试计算,每场共计考生72人,72人三科考试全部结束,视为第一场考试结束(下一场考生应在上一场考生进行考试过程中,就开始按照下述步骤安排参加考试的前期工作)。
    1、第一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监考教师在各科考场集中,由监考组长检查,重申考试工作要求,检查考试所需设备性能。
    2、每一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区域,场外点名教师进行点名。确认参加考试考生人数,引考教师核实后,将《陕西省2014年度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成绩登记卡》(以下简称成绩登记卡)发给考生;组织考生抽取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考生抽1次即确定三科考题)。
    3、每一场考试开考前10分钟,引考教师带领考生进入考场,监考组长根据考生抽取的试题安排座次,监考教师按照考生抽取的试题发放考试试题和《陕西省2014年度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分卡》(以下简称评分卡)。考生填写成绩登记卡和评分卡上的基本信息,并检查、核对实验操作考试器材是否齐全。
    4、监考组长按时宣布开考并开始计时。宣布开考后,考生方可进行实验操作。监考组长统计缺考人数,并在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填写缺考考生登记表(附表3),报送考点考试负责人。
    5、考试结束前3分钟,监考组长提示时间。提前完成实验的考生,应向监考教师报告实验完毕,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等考试结束后,由引考教师统一带入下一科考场。
    6、考试时间结束,所有考生都应立即停止实验操作。
    7、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评分卡上为考生现场打分并签字,考生对成绩无异议时签字确认。然后监考教师在成绩登记卡登记本科考试成绩,试卷交考生带走。
    8、三科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引考教师统一带领考生离开考场,收回成绩登记卡及评分卡,交考点考试负责人确认后,剪下考试成绩通知单发给考生带走,成绩登记卡送登分室汇总成绩。登分结束后,成绩登记卡及评分卡由各校妥善保管,以备后用(成绩汇总表用电子版上报)。
    9、 考试成绩登记卡及评分卡严禁涂改,否则一律按零分处理。
    10、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评分标准。考试期间,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除主考、副主考、检查人员外)。
    11、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能徇私舞弊。回答考生询问时,须当众大声回答。若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考试负责人应及时撤销其监考资格,并在考试结束后,上报教研室,严肃处理。
    12、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因病不能继续坚持考试,应立即让引考教师陪同到卫生室紧急处理。
    13、如发生特殊情况,监考组长要写出实验操作考试异常情况说明,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考试负责人。
    14、考试期间,各考点主考、副主考应巡回对各考场的监考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和必要的学习用具,在现场教师的指导下,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应保证考场内外秩序良好,组织有序,无任何干扰。
    3、每个实验操作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
    4、各校应和电力、供水部门及时协调,保证考试时段内水、电的正常供应。
    5、各考点应做好必要的考试应急预案,并切实加强考试工作过程中的危险药品、玻璃容器等方面的使用安全,保证考生、监考教师的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县考试组织部门汇报,县考试组织部门应及时上报市考试组织部门。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公平、公正进行。
    6、考试期间,教研室派专人下各考点进行督查。
   十、上报材料:
    1、监考教师登记表
    2、成绩汇总表(只交电子版)
    3、缺考考生登记表
    4、考试异常情况说明
  5、考场设置、考生人数统计表
    6、实验操作考试总结及成绩分析报告
    3月17日以前,各校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以上材料。
    十一、成绩上报要求:
    1、成绩表中只出现在本校实际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分数(转入及留级生应备注)。
    2、各校应核实参加考核的学生,未在本校考核的学生一律不报成绩。
    3、考籍号、学籍号各校统一从招办库中导出,各种表册中不能出现空白。
    联 系 人:屈永红     联系电话:13892590685    
    电子信箱:jiaoyanshi@126.com
 
    附:1、监考教师登记表.doc
        2、成绩汇总表.doc
        3、缺考考生登记表.doc
        4、渭南市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核考场设置、考生人数统计表.doc
        5、派往各考点巡查人员名单.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