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30次发布时间:2014-02-27 15:37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中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遏制教育乱收费的精神,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渭教监【2014】1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决定开展春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从2月27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
    (二)整改阶段从4月初开始,教育局将于4月中旬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中、省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1、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2、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拨付和使用、监管情况;
    (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2、中小学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问题,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3、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是否收取教材费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4、公办普通高中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的执行情况。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各县市区落实渭教基[2013]144号文件精神,向学生推荐教辅目录公告并向市教育局备案情况;
    2、是否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不得盈利”的原则,向学生推荐或代购教辅材料;
    3、是否存在以“教材配套”为名,在教辅公告目录之外或违反“一科一辅”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问题。
    (四)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是否存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的集体有偿补课行为;
    2、是否存在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问题;
    3、是否存在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并收费行为;
    4、公办学校教职工是否存在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收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责任明确。
    (二)认真自查,扎实整改。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4月下旬,市教育局将结合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情况,组织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校要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不留死角。
   (三)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各校要认真学习收费政策、规定和省市领导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明收费纪律。对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纠正,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额退还学生。对于顶风违纪、整改不彻底、影响恶劣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校将自查自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校长签字后于3月10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