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16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464次发布时间:2014-03-05 14:43

蒲教发〔2014〕16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单位的
决  定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2013年全县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务实创新,开拓奋进,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斐然。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在目标管理、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校园文化、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校外活动、后勤管理、组考工作、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各学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2013年度先进单位名单.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