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30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508次发布时间:2014-03-19 17:04

蒲教发〔2014〕30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城区办及辖区学校、民办学校:
    教育宣传工作是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全县教育工作会精神,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立足蒲城,着眼渭南,紧紧围绕蒲城教育中心工作,以全县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为主要对象,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用的方法,突出宣传蒲城教育系统的重大工作及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传递教育正能量,让社会各界了解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营造我县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蒲城县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庞建军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苏耀锋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综合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办,办公室主任由苏耀锋同志兼任。
    三、组建宣传队伍
    县教育局成立宣传教育办公室(简称宣教办),主要职责是:(1)、统筹协调安排全县教育宣传工作;(2)、做好全县年度和阶段性教育宣传工作规划和实施;(3)、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工作任务分配和年度工作考核;(4)、配合有关职能股室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5)、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研究策划方案,引导舆论方向;(6)、做好和市教育局新闻办、市主要媒体的工作对接,按要求分解和完成工作任务;(7)、配合有关职能股室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8)、负责蒲城教育信息的审核和报送;(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教中心负责教育宣传工作的有关技术支持。
    宣传中心根据宣教办统筹安排,负责做好具体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和指导。
    各基层单位要成立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确定1-2名文字功底好、新闻意识和沟通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兼职通讯员,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教育宣传工作。
    四、强化媒体合作
    1、努力构建蒲城教育“五位一体”宣传平台,即蒲城县人民政府网、蒲城电视台、蒲城教育网、蒲城教育信息、蒲城教育官方微博微信,宣传蒲城教育系统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蒲城教育正能量。
    2、充分利用市教育局重点构建的市级媒体宣传平台,即渭南电视台公共教育频道、渭南日报教育周刊、渭南人民广播电台、渭南教育网、渭南教育研究杂志,传递蒲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信息,提升蒲城教育在全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完善考核机制
    教育宣传工作涉及到教育的方方面面,全系统每一个单位都有宣传责任,人人都是宣传主体。根据《渭南市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蒲城县教育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制定《蒲城县教育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各学校、综合单位、机关各股室教育宣传工作进行统计、打分,定期通报,年终汇总。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对各学校、综合单位的考核由宣教办负责,对机关各股室的考核由办公室、宣教办负责。考核结果按照相应比例纳入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当中。
 
    附:《蒲城县教育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