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529次发布时间:2014-03-20 17:04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评选2014年度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4年度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渭教基〔2014〕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决定今年继续在高中、初中评选并表彰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2014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全县高中、初中(含企办、民办中学)全体学生(不含补习生),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由学校择优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联评,择优上报市教育局。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市教育局审批,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经市教育局推荐上报,由省教育厅审批。
    三、评选名额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定额评选,不得突破(名额见附件2)。
    四、几点要求
    (一)开展此项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学生学习进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全体学生积极投入评选活动。注意将评选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应将荣誉称号记入该生本学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意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各学校在上报前,必须将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少数人“内定”。各校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要认真进行审核,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抓紧时间集中进行。将登记表(附后)复印发放(A4纸张、正反打印),要注意填自己所对应的省、市、三好、优干登记表,教师要加以指导,督促认真填写。用黑色钢笔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将登记表自行改版打印。
    (四)各学校务必于3月25日前将推荐、评选结果及所填登记表一式四份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逾期不报,按放弃对待。  
 
    附件:  附件汇总.rar
 
    1.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蒲城县普通中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3.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4.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5.渭南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6.渭南市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