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41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152次发布时间:2014-04-03 16:29

蒲教发〔2014〕41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4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
专业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高、初中、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渭教基〔2014〕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拟定了《蒲城县2014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法》,现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4月3日
 
 
蒲城县2014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年度招生规模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社会需求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发展状况制定并另文下达。职业技术学院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基本条件及生源情况提出,经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后下达。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㈠报考各类学校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㈡报考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㈢报考五年制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院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年龄不限。凡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同等学历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者均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㈣根据县学籍管理规定,凡报考高中的考生必须回2013年9月1日前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所有公办初中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报名考试(2014年4月底前迁入)。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籍在本省的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其学校所在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 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2012年起,凡户籍不属于流入地的在陕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完成义务教育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五年制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1、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县招生办下发实行。
    凡报考高(职)中,职业技术学院、初中专的考生,必须持户口本或镇户籍证明(需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在户口所在镇的初中或毕业学校报名。所有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报名。
    往届生须持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所设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县、校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县教育局成立中考资格审查小组。
    县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吴庚年
    副组长:张书宏
    成  员:马雷记  许顺强   赵  伟
    四、填报志愿
    凡符合报考条件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类别。中考志愿类别按录取顺序分为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中专及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填报志愿只能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写,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名报考、限制报考。否则,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准确、反复核对,凡因不规范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相关考务及测试、考核、综合评价
    ㈠命题及评卷: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由省上统一命题、制卷、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编场编号,并具体组织实施评卷、登分等工作。县教育局、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考试。
    ㈡考试科目设置、分值、时限及考试方式:
    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总分值为580分。
    各科目分值和时限分别为:语文120分,150分钟;数学120分,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督促指导中小学校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从2015年起,市上将把初中生物、地理、艺术纳入中考考核科目,并计入中考成绩。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㈢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考试的C等级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其他各等级的划分标准由县教育局根据各高中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㈣考试时间: 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定于2014年6月21日至22日统一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目
备     注
6月21日
上午
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  广播提示, 8∶30-8:50正式播送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2日
上午
8∶30—10∶30
英  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㈤体育与健康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市教育局渭教基〔2010〕22号文件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为5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占6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35分),体育课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由学校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计入中考总成绩。凡未参加(免试生除外)测试和成绩为“0”者,均不得参加各类学校录取。
    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其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类中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考核办法另行安排。
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实验操作考核,凡未参加考核者和成绩“不及格”者,各类学校均不予录取。
    ㈦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不但要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初中乃至小学教育教学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花名册、光盘〈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列〉按县招生办规定时间上交。
    ㈧凡报考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体育、音乐、美术、幼师等专业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事宜按照所报考学校有关通知和规定执行。
    六、考点设置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县为考区,各高中设立分考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座,每个整数试场30人,同校考生不得连号编排。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市、县教育局领导下进行。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录取工作既要依据考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素质教育;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照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录取工作按照考生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行。
    ㈠高中、职中录取办法
    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录取。渭南高级中学实行全市统一录取,招生指标到县。坚定推行高中录生指标到校政策,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和班额。职业高中录取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发。
    ㈡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办法
    1、普通班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1.2倍进行调档,实行全市统一排队并划线录取;体、音、美、幼专业班录取采用全市统一划定文化课最低线,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专业初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项目及时间由招生学校另行通知。
    3、师范类新生报到后要认真进行身体检查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
    ㈢其它职业技术学院(含中专)录取办法
    五年制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五年制连读(含中专)录生工作全市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志愿次第及有关招生政策,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调配录取。
    各类照顾考生的获奖证书、获奖名册、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以及有关证明(台湾省籍及归侨华侨烈士子女需有村乡及县有关部门的证明)报名时要审查、并装入考生档案,供录取时审查。
 
     附件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