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50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6979次发布时间:2014-04-14 11:26

蒲教发〔2014〕50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弘扬我县广大教师敬业奉献、热心育人、积极进取的工作正气,提升教育的正能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增强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在教育系统继续开展各类先进的评选活动,并在第30个教师节予以隆重表彰,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今年全县拟评选表彰感动校园人物10名,先进教师30名, 模范班主任20名,师德标兵3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校长1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1、感动校园人物
    参评对象为工作敬业进取、默默奉献,在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教研教改、学生生活管理指导、班务管理、后勤服务、家校沟通、学生心理疏导、校园安保、边远艰苦地区默默坚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典型、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当地享有一定威望和知名度,在师生和广大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工作者,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和组织摸排想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先进教师及模范班主任
    先进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从事在教学、教研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学一线专任教师;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现任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受到师生好评。
    3、师德标兵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师德标兵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的一线教师,在德育教育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县直综合单位的工作人员。
    4、优秀校长
    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正、副校(园)长,任职两年及以上,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1)违反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强化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的十条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一学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4月14日-4月17日)。各单位依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做好宣传动员,明确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和办法。
    2、报名阶段(4月18日-4月22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向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个人近年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单行材料(要求真人真事,事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初评阶段(4月23日-4月30日)。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评。
    ①公示申报人员近年来的获奖情况;
    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③教职工代表根据申报人员获奖证件、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及教学实绩等进行现场民主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④公示初评结果。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核、业务考核及民主推荐情况,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⑤上报评选结果。推荐上报各类人员的材料,每人一袋,按照职评材料装订的办法将各类证件装订成册,并提供个人单行材料和学校推荐情况介绍(纸质和电子版)、先进事迹的影像资料(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上报人事股(优秀校长推荐人选上报党委办)。
    4、全县联评阶段(5月6日-5月30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并结合其获奖情况、先进事迹、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出拟表彰人选,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类先进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推荐,注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的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4、对于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各单位依据文后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见附件3)。
    5、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一是要向偏远学校倾斜,把那些多年工作在边远地区、学校条件艰苦且做出优异成绩的同志评选推荐上来;二是要突出师德和教学实绩,对为人师表并在高考、中考及全县质量检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予以倾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统筹兼顾,各初中在分配名额时中小学教师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6、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评选推荐过程走形式或指定个人参加评选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单位各类先进推荐上报名额。    
 
    附件:
    1、各类先进评选条件.doc
    2、蒲城县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doc
    3、名额分配.xls
    4、蒲城县2014年评选 审批表.doc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