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52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976次发布时间:2014-04-21 10:42

 蒲教发〔2014〕52号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关于开展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了弘扬我县广大教职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推动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提升教育的正能量,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系统开展省、市级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省、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省、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二、评选条件
    (一)省、市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三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中小学教师还应参与 “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县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省、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还应落实“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社会效应。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名额
   我县向市局推荐上报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省级师德先进个人1名;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市级师德先进个人7名。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做好宣传(4月21日—22日)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文件精神,对评选的条件和程序做到人人明白。
    2、组织审核(4月23日—28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真正优秀、受大家公认的师德先进评选出来,在单位醒目处公示5天,接受监督,无异议后,于4月28日将推荐的各类先进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3、县级职评(4月29日—5月4日)  
    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县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局务会研究后上报。
    4、组织审定
    上报市局的各类先进,由市评委会进行评审,对通过的候选人,报送渭南市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提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的简介在渭南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向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推荐上报陕西省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同时确认渭南市2014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教师节期间,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对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推荐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式3份);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5份);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三年本单位或辖区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近五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属于学校的还应提供2011年以来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推荐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式3份);
    (2)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一式5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近十年来所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在本单位或县域内开展师德报告活动的两场全程活动光盘(2份),并有纸质记录。凡在评审过程中未组织或参与过师德报告活动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22磅,内容控制在5页以内。同时,上报的申报表、推荐材料均要报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次评选活动和我县安排的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推荐要坚持面向教学一线,同等条件下边远学校可优先推荐。
    3、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必须从推荐的渭南市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推荐的高一层次先进集体和人选,均需同时填写低一层次审批表。被市局推荐但未获得省级先进荣誉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参加市级先进评选。
 
    联系电话:7212897
 
    附件:1、蒲城县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3、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4、渭南市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5、渭南市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师德先进表格.doc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