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55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235次发布时间:2014-04-25 15:07

蒲教发〔2014〕55号
 
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环境创设展示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促进幼儿和教师共同成长,决定开展“隐形课程,无声老师”环境创设评比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活动旨在按照《指南》要求,促进幼儿园以实现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为出发点,结合地域特点和园所实际,创设符合各年龄段幼儿成长和学习特点的生活、学习环境,切实增强环境为教育服务的功能,不断加强幼儿园内涵品质建设,提升幼儿园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
    三、创设内容
    环境创设主要包括室内环境(幼儿活动室、各功能部室、行政办公区、公共走廊区)、室外环境(室外公共游戏场、分班活动场地、集中绿化场地)两部分。
    四、创设原则
    (一)教育性。环境创设应符合教育目标,应随季节、教育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有利于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
    (二)适宜性。环境创设应与幼儿年龄特点及身心发展需要相适宜,不能出现“小学化”内容。
    (三)参与性。环境创设应体现出幼儿与教师共同合作、共同参与的过程。
    (四)艺术性。环境创设应在形式、结构、颜色等方面既符合美学基本法则,也符合幼儿审美心理需求。
    (五)实用性。环境创设要充分考虑空间和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满足幼儿及成人(包括家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使用需要。   
    (六)开放性。环境创设应把社会、家庭、园所等环境有机结合,形成开放的教育环境。    
    (七)安全性。环境创设必须安全、环保,使用的各种材质均应达到安全标准,防止对幼儿造成伤害。    
    (八)经济性。环境创设要注意勤俭办园、因地制宜,做到既美观又经济。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4月底,组织学习。各园明确此项工作负责人,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幼儿园环境创设相关知识及《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细则》(附件),准确把握细则要求,结合本幼儿园日常教育活动确定环境创设具体内容。
    第二阶段: 5月1日--6月底,组织实施。在进行环境创设的同时,注重过程记录,切实做好使用材料、师幼参与、家长配合、布置效果等视频或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20日,整理上报。各园将整个创设过程及结果展示的图片或视频资料进行整理,制作成环境创设实录,并配音及文字介绍,于7月20日报教育局职教股。
    第四阶段:7月20日—8月31日,评比完善阶段。县级评比,市级现场点评。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获奖幼儿园作品进行重点指导和完善提高并报市局参评。
    六、相关要求
    (一)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共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幼儿园将参加市级评选。
    (二)参评作品报送方式。
    1.以光盘形式报送。
    2.光盘展示内容:幼儿园基本情况说明(幼儿园名称、改建时间、地点、规模、整体布局);室内空间环境创设情况(活动室、功能室、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区、楼梯走道等);室外空间环境创设情况;(教师、幼儿、家长)参与情况。
    3.光盘内容可以用图片、视频、文字、画外音(包括音乐)等多种形式呈现;时长15分钟左右;光盘外贴标示:××镇××幼儿园。
    (三)报送要求。
    ××幼儿园环境创设光盘(两份)、××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展示方案以文本(一份)和电子版形式报送。
 
    附件: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细则.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