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594次发布时间:2014-04-28 15:4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
通   知
 
 
 
各初中、县幼儿园、城区学区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设计制作玩教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结合全年学前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的范围为:凡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自制玩教具均可参评(大型玩教具可用模型参评)。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和参加过其他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并已获奖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选原则及评分标准
    参评作品要体现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新颖性、安全性等原则,能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便于幼儿操作和理解,有利于激发幼儿探索活动的兴趣;能为教育教学活动服务,有利于促进幼儿的发展。评分标准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分细则》(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初中辅导区要组织所有幼儿园积极参与,坚决杜绝直接指定幼儿园参评而不进行布置和筛选的做法。
    (二)各初中辅导区要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按照评分标准、《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指标分配表》(附件2),选出优秀作品后推荐上报。
    (三)推荐的参评作品要填写《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见附件3)。参评作品要贴标签,标签用三号宋体字打印,格式为“辅导区名称—编号(与汇总表序号一致)—作者单位—作者姓名—玩教具名称”。
    (四)请各辅导区于5月30日、31日将辖区内自制玩教具(或模型)、《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附件4)、《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上报,表册电子版发至职教股邮箱。上报地点及展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办法
    (一)按照参评作品总量10%、15%、20%的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
    (二)设立初中辅导区优秀组织奖8名。
    联 系 人:王西宁          联系电话:7219741
    电子邮箱:zhijiaogu741@163.com
    附件:
    1.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分细则.doc
    2. 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指标分配表.xls
    3. 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doc
    4. 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