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向临潼中学王震等十名同学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学习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身边榜样,宣传先进典型,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渭南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临潼中学王震等十名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学习的通知》(渭教基〔2014〕4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在我系统开展向临潼中学王震等十名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先进事迹内容
2014年4月19日16:36,西安市临潼区银桥大道十字发生一起车祸,一位老人被一辆水泥罐车撞倒并从身上轧过,临潼中学高三年级3班学生王震看到后快速穿过车流上前试图把老人搀扶,但老人难以站立,此时高三年级9班学生师珍、孙倩、何雨萌也立即上前帮助,他们把老人从路中央抱到路边。在此过程中,该校高一年级13班唐俊杰、18班孙梦喆同学拨打了120,路过的高三年级6班王冲、14班房宇同学见状,到附近医院借来一辆担架车,并请求医生前去救治。在高三年级14班贾万全、郭轩等同学的帮助下,老人被抬上担架车准备送往博仁医院,后被赶来的120急救车迅速送往医院救治。西安市临潼中学10名中学生见义勇为的行为、主动救人的勇气、团结协作的精神,凸显了我省广大青少年崇高的精神品质,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倡导社会新风尚,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肯定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二、重要批示
陕西省省长娄勤俭对王震等十名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做出重要批示:“几位同学见义勇为,毫不犹豫伸出援手,帮助危难中的老人,令人钦佩。他们心地善良、行动果敢、施救科学,彰显了互助美德、弘扬了社会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予表扬和鼓励。全省中小学要有效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灾避灾知识技能教育,让师生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活动开展时间、内容、要求
1、活动开展时间: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18日
2、内容、要求
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的该项工作,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要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板报等媒介,通过举办班会、主题队会、团会、演讲等形式,使广大师生了解临潼中学10名中学生的先进事迹,引导中小学生学习他们勇于担当的可贵品格,宣扬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和集体主义崇高精神的深刻内涵,在我县中小学掀起学习榜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营造青少年学榜样、见行动、担使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②突出主题,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各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把学习临潼中学10名中学生的先进事迹和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和“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把责任和奉献精神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③注重总结,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把学习西安市临潼中学10名中学生先进事迹活动抓实、抓好,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师生中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先进典型,树立身边可学可信的榜样,增强学习活动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染力。领导干部、教师和团员、班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④加强宣传,做好存档。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宣教办、基教二股活动开展信息,争取在教育网校园动态、视频新闻栏发表。要将活动开展的图片、文字资料做好存档,并发送教育局基教二股邮箱(pcjjeg@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