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908次发布时间:2014-05-27 09:3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颁布实施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切实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程,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渭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关于2014年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渭消发〔2014〕5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培训工作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以宣传《消防法》为重点,普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树立“学法用法,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通过大培训活动,使各学校师生家长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培训目的
    通过举办培训班,着力提高各学校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搞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规范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搞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培训结束为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消防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人员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及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涉及我系统的培训范围为:各高中、职中、各初中、中心小学、民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
    四、培训内容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消防基础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6、灭火器的使用、操作和灭火实战演练;
    7、建筑消防设施;
    8、“三项备案”、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平台操作
    五、培训时间、方式、地点、费用
    1、培训方式、时间
    ①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和逐一入校指导,其中5月29日当天为集中培训;逐一入校指导是由市消防队委托县消防大队进行,具体时间以县消防大队后期与学校联系为准。
    ②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5月29日,为期一天(5月29日8:00报到, 办理缴费等有关手续、上交1寸免冠照片2张;8:30正式开始培训)。
    2、培训地点:兴港酒店后二楼(县医院对面)
    3、培训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费用如下:
    培训费:每人400元(不含食宿费用):其中
    ①培训费每人120元;
    ②资料费每人100元,用于材料、学习资料、购置文件袋、笔记本、笔等;
    ③灭火演练费等每人180元,用于灭火演练、操作考试等。
    4、培训证书:
    培训完成后,考核合格者将发放消防员培训证书。
    六、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回执表(如下),于5月28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邮箱pcjjeg@163.com,同时电话上报,联系电话:7219740。
   姓 名
性 别
学校名称(盖章)
职 务
手 机
电 话
 
 
 
 
 
 
 
 
 
 
 
 
(此表复印有效,请用正楷字认真填写)
    七、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拨付专项经费,选派专人参加此次培训,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宣传普及《消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契机,树立“学法用法,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提升本校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2、参与培训人员自行报到,报到当日,教育局将组织专人现场签到,培训期间不定期抽查。
    3、严禁拒绝、放弃本次培训,对于放弃参与的学校、未按时上报人员信息、未按时参加培训、中途退出培训的人员,教育局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