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14次发布时间:2014-05-29 14:18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
 
蒲检会﹝2014﹞1号
 

关于印发《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专项预防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现将《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专项预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重要论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安排,积极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百姓身边、损害百姓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决定,用一年时间对全县教育系统学生“两免一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吃空饷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预防,防止贪污贿赂、挪用、挤占等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的发生,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贴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目标,突出执法办案和专项治理重点,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规定(试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集中开展预防调查,深入研究机制漏洞和体制缺陷,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通过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和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建言献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方法步骤
    专项预防活动分为摸底分析、实地调查、督促整改和跟踪问效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分析(2014年5月至6月)。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对2008年以来办理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分别统计,从职务犯罪的变化趋势、作案手段、发案环节、发案原因、预防对策和建议等方面,深入开展类案分析研究,重点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缺陷和漏洞,收集相关政策规定,找到关键症结和犯罪隐患,找准调查路径,理清调查思路,为开展预防调查活动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实地调查(2014年7月至9月)。根据宏观分析和群众诉求,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规定(试行)》,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将对全县中小学校采取座谈、询问、查询、实地采访、调取有关材料等手段,就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落实等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进行实证研究、综合分析。通过预防调查,分析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点,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预防对策,有针对性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提供法律服务,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帮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在预防调查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的要求,积极做好案件线索的发现和处置工作。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2014年10月)。根据预防调查的实际情况,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专项调查报告、提出建议对策,通报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违法犯罪线索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帮助有关单位或部门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防控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跟踪问效(2014年11月)。组织开展对教育系统预防调查活动的综合评估,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检查督促,将取得的成效制作成《预防成效综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索保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
             庞建军    县教育局局长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段剑平    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吴庚年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 杨西庆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澹台典谱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冬印    县教育局副局长
             董新庄    县教育局副局长
             苏耀锋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来  雄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组织。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预防是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手段,对加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非常有效,更是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增强预防工作科学性、实效性,丰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预防是提高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服务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具体措施。县检察院、教育局将把此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检察机关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教育纪检部门与预防部门要加强协调,抓好落实。三是要有效协调反贪、渎检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对重要线索提前介入调查。
    2、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在预防调查专项活动中,一是要把深入调查阶段作为重点来抓,深入一线掌握真实一手资料。二是针对调查事实,认真研究分析造成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性诱因和行业性特点,准确把握发案规律,起草的调查分析报告要有分析、有数字、有案例,做到观点鲜明、分析透彻、素材充分。三是检察建议针对性要强,具有操作性,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依法调查,注意方法。要认真研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用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谐观念来指导预防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一是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完善工作资料,依法开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二是要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三是要严格把握工作界线,在预防调查活动中不得使用任何强制措施,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涉嫌职务违法和犯罪的线索,应当按规定和程序处理。
开展教育系统专项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服务党委、政府大局、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县预防工作创新发展再上台阶的重要方式。要认真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寻找犯罪规律,力求在机制、制度创新上有创新和发展,促进和保障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