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838次发布时间:2014-07-10 15:2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暑期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暑期是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有利时机。按照《渭南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渭南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渭创建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我县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4年7月初——2014年8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心有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7月份,渭南市举办全市百名“最美少年”颁奖晚会。各学校要安排学生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收看“最美少年”典型事迹,引导中小学生学英模、学先进、学身边的“最美少年”,通过书写感悟收获、心得体会,洗涤心灵,提升文明素养,塑造高尚的灵魂。各学校要将“心有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于2014年9月5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
    (二)开展“从小做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为主,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生态文明调查体验征文活动,引导青少年关注生活、关注社会、关注自然,从小树立节俭意识,形成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文明规范的行为习惯。
    (三)开展“争创文明小使者家庭”活动。各学校要以写给父母的一封信、亲情提示等形式发出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倡议,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小使者家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促进中小学生影响家庭成员,并以家庭带动社区,影响社会,发扬文明礼仪新风尚。
    (四)开展“青春之梦•我要读书”阅读活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暑期读书活动,推荐图书目录,确定阅读内容,通过好书推荐、手抄报、读书笔记、撰写心得等形式,养成师生诵读经典作品的良好习惯,在学校启动并开展“书香教师”、“ 书香学生”、“ 书香家庭”的评选活动。
    (五)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暑期规范汉字书写活动,解读经典文化,收看相关影视栏目,感悟中华优秀传统丰富的精神内涵。各学校要于2014年9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参赛队报名表,具体要求见《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通知》(渭教基【2014】42号)。
    (六)开展“寻访红色足迹”活动。各学校要号召中小学生积极进行暑期红色之旅,走进党史事件纪念地,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通过“红色寻访”活动,了解歌名历史事迹,了解名人的生平与成就,加强学生的革命传统教育。鼓励学生以照片、录像、日记等形式记录寻访过程、寻访内容以及自己的感受,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革命先烈的崇高理想和伟大精神。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讲文明 树新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促进学生加强文明素养、提升实践能力、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专人分项负责,精心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丰富活动载体,确保工作实效。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身心特点,精心设计活动方案,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注重将学生假期活动和平时学校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形式新颖、学生乐于参与的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学生的行动影响打动家庭和社会参与文明县城建设,力求活动见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广泛宣传。活动开展中,各学校要密切与县文明办、电视台等单位联系,广泛宣传,宣扬典型的人和事,营造“讲文明树新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去除陋习、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4年9月5日前报教育局基教二股。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