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因私请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5479次发布时间:2014-08-25 10:09

蒲教发〔201488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因私请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片区、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严格干部因私请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县教育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运转,根据《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因私请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蒲办字〔2014〕4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因私请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
    1、报备对象:教育局全体领导,县直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片区主任、初中校长、中心校校长、县幼儿园园长,因公外出(包括出差<参加县委、县政府会议、活动及教育局会议、活动除外>、出访、学习等)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含1天)的,须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不再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本人填写工作委托书(附件4),并向委托人安排好单位工作后方可离开。
    2、报备内容:因公外出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事由、时间(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地点、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负责常务工作的副职不能同时外出离开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因公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
    3、报备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办理报备手续。原则上一律为事前报备,严禁事后或事中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因公外出的,要立即进行报备。报备外出期间如有行程发生变化的,要再次进行报备,说明行程变化情况及原因。
    4、报备方式
    (1)局长因公外出向县委、县政府报备。其他局领导因公外出(参加县委、县政府会议、活动及教育局会议、活动除外),
报备材料经局长签发后教育局办公室留存。
    (2)综合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因公外出(参加教育局会议、活动除外),经局分管领导签字后向教育局报备。
    (3)各高、初中校长、片区主任、中心校校长、县幼儿园园长因公外出(参加教育局会议、活动除外),经局党委书记签字后向教育局报备。
    5、报备渠道: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党委办报备。
    6、报备格式:报备按照《版式要求》(附件1)、《参照样式》(附件2)的要求办理。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将不予以受理,各单位做好相关板式制作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制度
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包括事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须填写《蒲城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私请假申请表》(附件3),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同时本人填写工作委托书,并向委托人安排好单位工作后方可离开。因私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参照(蒲教发〔2014〕85号)文件执行。
    1、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
    (1)局领导因私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局长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局长签署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审批。
    (2)综合单位行政领导因私请假3天以内(含3天),局分管领导和党委书记审批,3天以上局分管领导和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局长审批,在党委办办理请假批复手续。
    (3)各高、初中校长、片区主任、中心校校长、县幼儿园园长因私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局党委书记审批(中心校校长还需片区主任签字),3天以上由局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局长进行审批,在党委办办理请假批复手续。
    (4)各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因私请假5天以内(含5天),单位行政正职审批,5天以上由单位行政正职签署意见,并经局党委书记、局长签字同意,在党委办办理请假批复手续。
    2、严肃请假纪律
    (1)不得擅自离岗或擅自超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或需要续假时,可先按审批权限电话或口头向有关领导请假,事后完善相关手续。
    (2)各单位应避免党政正职同时请假,尤其在防火、防汛和教育系统有重大活动的关键时期,一般不得请假。领导干部请假时须做好工作安排,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安排好主持工作的领导,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凡擅自离岗或逾期不归的,由县局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干部因私请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因私请假有关规定。
    2、教育系统各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间都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教育局党委办及局办公室,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联络通畅。
    3、县局将加大对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因私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备和因私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通讯联络不畅等而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通知即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通知为准。
    附件:1、版式要求
          2、参考样式
          3、蒲城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私请假申请表
          4、蒲城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请假期间工作委托书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