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干部“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204次发布时间:2014-08-29 09:14

蒲教发〔2014〕95号
 
关于印发《干部“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切实做好活动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8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
干部“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干部“庸懒散”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蒲纪发[2014]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干部、教职工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广大干部教师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工作纪律、廉政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问题,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学校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作风硬、纪律严、素质好的干部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治理对象
    全县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     
    三、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观念落后,组织意识不强。突出表现为党性观念淡薄,政治敏感性不强,不服从组织安排,缺乏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只讲个人利益,不讲个人奉献,不为教育和学校负责;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不理解、不明白。通过整治坚决做到落实工作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自觉服务工作中心,服务工作大局。
    2、精神状态不佳,争创意识不强。突出表现为学习氛围不浓,进取心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在岗不履职,在职不尽责,工作上不虚心学习,满于现状,缺乏想大事,争一流的气魄;怕吃苦受累,没有迎难而上,抢抓机遇的信心和决心;创新意识不浓,创新能力不足,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心存侥幸,该抓不抓,该管不管。通过整治坚决纠正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杜绝推推动动,不推不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现象。
    3、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突出表现为工作浮漂,应付差事,搞形式主义,脱离群众,不及时解决群众困难问题;工作消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工作时间上网游戏、娱乐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措施不得力,方法不过硬,效果不显著;学校管理行政化,重部署、轻落实,或以会议落实会议,靠文件落实文件等。通过整治进一步扭转工作作风,坚决做到工作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杜绝消极懈怠、办事拖沓,说多做少、说到做不到等现象。
    4、制度不执行,纪律意识不强。突出表现为工作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替岗、窜岗闲聊;上班期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或工作时间到酒店、茶馆、麻将馆、歌厅、洗浴中心等活动场所娱乐休闲等;有事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擅自离岗,小病大养、久假不归等。对重大事项和重大事件不报、漏报、瞒报;当“走读”校长、教师,吃住回城,影响工作。会风会纪不正,玩风过盛,应酬过多;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行意识差,制度形如虚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通过整治坚决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工作纪律、学习纪律,纠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5、法治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突出表现为乱订资料、乱办班、乱收费、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挥霍教育经费和优质教育资源,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奢侈浪费;教师队伍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有损于教育形象等。通过整治,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自我约束能力,不让教育形象受损,要让群众满意。
    四、实施步骤和内容
    治理工作从2014年8月下旬开始,至2014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4年8月25日--9月30日)
    1、动员部署。各单位、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教职工深刻认识整治“庸懒散”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活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教育系统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工作方案于9月5日前报县局监察室。
    2、专题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和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增强依法执教、遵纪守法意识;学习先进教育理念、方式和模式,形成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学习专业学科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组织教职员工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4年10月—11月)
   1、开展自查自纠。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五个方面的内容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一查党性强不强;二查精神好不好;三查作风实不实;四查纪律严不严;五查服务意识强不强。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并通过座谈讨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局机关全体干部的自查自纠报告于10月15前报县局监察室存档,其余人员自查自纠材料交本单位存档备查。
    2、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各学校要对自查自纠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仔细研究,并建立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准确记录和反映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整改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督促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进行分类处置。采取单位处理和上级组织处理相结合的办法。对过去发生的一般性问题,在“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中能主动向组织讲明情况、自查自纠的可以不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有问题不讲,被反映查实的要从严处理。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动真碰硬,对自查自纠的问题一般不予追究,对举报属实的问题从严处罚,对发现问题未如期整改的进行问责,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加重处罚。同时,要把集中治理与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以治理促工作,确保治理后思想有所提高,作风有真变化,工作有大成效。
    (三)深化提升阶段(2014年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各单位通过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等关键环节,健全教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学习、考勤、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教职工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制度管权,制度办事,制度管人的良好教育氛围。
    2、做好回顾总结。年底前,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查找薄弱环节,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总结材料要于12月20日前报县局集中整治“庸懒散”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监察室、党委办、人事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各个阶段工作。
    2、统筹兼顾。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各单位要以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推动工作落实,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教育发展。要把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县上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持一月一次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并制作明察暗访片在全县性大会上播放,曝光不良作风,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局里将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个别走访、重点督办、定期通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各单位各个阶段工作要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在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予以全县通报,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以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