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勤办张纯 浏览:4108次发布时间:2014-09-12 16:28
蒲勤发〔2014〕04 号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春季视频调度会议和省教育厅、财政厅、食药监局《关于做好201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体〔2014〕2号)精神,依据市学生营养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渭学生营养办〔201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改善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教育发展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生营养计划采取“财政投入、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程序运作。遵循“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工作原则,推进“营养计划”稳步实施。中小学校长为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
二、实施对象、标准、供餐模式及流程
(一)实施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二)实施标准: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按照学生在校时间100天计算。
(三)供餐模式及要求:我县学生“营养计划”主要采取以下两种供餐模式:
一是提供营养午餐。对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在具备集体供餐条件,达到食药监局要求的C级以上标准的学校,由学校食堂为在校就餐的学生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营养午餐,每周必须制定出带量午餐食谱。每餐标准应达到4元以上,若学生用餐价值超出政府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个人(家长)承担。收取学生伙食费的学校,营养午餐标准应为学生伙食费与营养餐标准之和,不得降低标准。营养午餐学校每周应给学生提供2天的学生专用牛奶。
二是营养加餐。在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在课间或早餐中为学生提供牛奶、豆奶、蛋糕、火腿肠为主,其中,牛奶每周4天,豆奶每周1天、火腿每周4天,蛋糕每周3天,(由于鸡蛋价格涨幅不稳,本学期由各校自行采购,教育局按每周两天的供应量将资金拨付学校),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形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学生增加营养。
(四)供餐流程及要求。
学校食堂供餐方式工作流程:确定每周食谱—学校管理人员市场采购—进入食堂加工烹饪—留样—分餐—就餐。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配送食品的接收、储存和加工管理工作。要设专门的储藏室,配备相应的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干净卫生。对配送的每一批食品要留样封存,留样不得少于3天,以备检查。同时,要建立学生食品发放登记台帐,台帐应包含每天供应商配送情况,学生领取情况,加工处理情况及剩余食品的贮存、处理情况,月底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的安全工作,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学校不得直接或变相采购非定点企业和个人配送的食品。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明确
各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实行校长总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二)制定方案,加大培训
各校要详细制定本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明确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同时,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一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二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规范资金的管理,完善手续,确保政府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的营养餐中。
(三)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学籍管理体系 。
要求各校按时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数据采集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谁上报谁负责,严禁虚报学生套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经费。各校必须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大举措,事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大计,事关全民身体素质。各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校要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学生营养膳食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真正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各校按时上报渭南市2014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上报表(见附表)及电子版(电子信箱为pcxqb7219083@163.com),上报时间止2014年9月17日前。上报表含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辖区教学点的人数,确保此项营养计划民生工程全覆盖。
附: 渭南市2014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备案表.xls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