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电教杯”中小学生影评大赛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760次发布时间:2014-09-23 14:52

 
 
蒲教发〔2014〕112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第五届“电教杯”中小学生
影评大赛的通知
 
各片区、初中、中心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影视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培养全县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展示学校德育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第五届“电教杯”影评(观后感)大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学校认真落实。
    一、主办单位和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蒲城县教育局
    2、承办单位:蒲城县电教中心
    3、组委会:
    主  任: 庞建军
    副主任: 澹台典谱   董新庄   苏耀锋     徐长德
    成  员: 许顺强     雷建军   张红旗     梁百军
             张县红     王  宾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蒲城县电教中心。
    二、参赛对象:全县在校中小学生
    三、影评范围:国家五部委推荐的优秀影片(电教中心本年度在全县各中小学巡回放映的影片)。
    四、影评作品要求:
    1、影评片目以电教中心本年度在各学校放映的影片为准,根据所观看的影片,从其内涵与艺术特点展开探讨与分析,能以新颖、独到的见解显示对影片人物或电影表现手段的理解;要求能结合本人真实的生活感受独立撰写。
    2、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小学组400—800字,初中组500——1000字。格式要求A4纸打印,题目为3号宋体字,正文为4号宋体字。所有征文须注明乡镇、学校、年级、姓名、通信地址。(严格按附件中的样品进行排版)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进行独立创作(不接受两人以上合作作品)。参赛者应遵守道德规范,严禁剽窃。大赛组委会一旦发现参赛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4、每篇影评须有辅导教师点评,点评要求语言流畅、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5、所有参赛作品纸质一式三份,并造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同时以初中和中心校为单位上交电子稿和电子版登记表(以U盘形式)。
    五、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10个。
    2、优秀作品奖分初中和小学段:各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
    3、优秀辅导奖中小学组各50名。
    六、影评日程安排:
    1、征文投稿时间:截止2015年3月13日。
    2、初赛:各学校结合电影巡回放映活动在本校内开展影评赛事活动,在2015年1月8日前完成初赛,并向组委会推荐优秀影评(观后感),各学校按学生总人数的3%推荐上报优秀作品。各小学将作品交中心校汇总后一并上报,各初中直接上报电教中心培训部。
    3、评审:大赛组委会在2015年3月底前组成评委会对各学校推荐的影评(观后感)作品进行评选。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教杯”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是落实中、省五部委关于加强影视教育工作的文件要求,是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展示我县青少年风采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和要求,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工作。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加强对影评大赛的宣传,通过师生大会等各种有效方式在校园内广泛宣传这项活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和参与。要营造广泛参与的氛围,使学生们能通过此次大赛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拓宽视野,提升能力,丰富课余生活。
    3、积极配合,确保质量。各学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参赛学生的前期组织和筛选工作,确保影评文章的质量,并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和参赛程序,及时报送优秀作品。
    4、认真总结,评比通报。活动结束后,教育局在对获奖作品个人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外,还要对各校活动组织情况及上报作品数量、质量进行通报。
 
    附件1:第五届影评大赛登记表.xls
    附件2:排版范本.doc
    联 系 人:王 宾    18191811896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