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854次发布时间:2014-11-20 09:15

 
 
蒲教发〔2014〕134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关片区: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精神,根据渭教学前【2014】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检的对象
    全县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时间从2014年1月至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3、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园长履职情况;
    4、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5、年度工作情况和招生情况;
    6、幼儿园安全情况(园舍安全、食堂卫生安全、校车安全等);
    7、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教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8、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
    9、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年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教育局召开会议,安排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各中心校、城关片区要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召集辖区幼儿园具体安排年检工作。
    2、自查准备阶段(11月21日-11月28日)。各幼儿园对照《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附件3)。
    3、入园检查阶段(11月29日-12月8日)。由中心校校长(片区主任)任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幼儿园逐园检查,具体程序是:听汇报、依据标准查看资料及园舍环境等,逐项得分并填写《蒲城县201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得分表》(附件4、一式3份),召开反馈会,形成年检结论。
    4、审查上报阶段(12月9日- 12月12日)。各中心校、城关片区审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年检材料,上报教育局职教股。(一园一个档案袋,按附件3要求整理好)
    四、年检结论及运用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年检优秀及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1-3个月),整改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不合格对待;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给予(3-6个月)整改期限,并暂停一年招收新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并进行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
    1、超范围办学的;
    2、室外活动场地未进行软化的;
    3、无大型户外玩具或没有盥洗室的;
    4、超标准班额达20%以上的(自下学年起作降类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连续两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年检的;
    3、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成员、章程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5、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7、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8、园舍或者其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9、幼儿园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检是一项重要的常规管理工作,是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有效措施,各中心校、城关片区要高度重视,由中心校校长(片区主任)牵头,抽调参加过国培、省培的相关人员组成年检工作组,按照公开公正原则,明确分工,认真对照标准检查,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2、参加年检的各幼儿园要对照标准认真自查,重视过程管理,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漏补缺,找准努力方向,逐步提高办园水平。
    3、各中心校、城关片区要把年检工作与幼儿园常规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我县幼儿园管理
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
    1、附件1:年检标准(试行).xls
    2、附件2:年检登记表.doc   
    3、附件4:得分表.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