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76次发布时间:2014-12-09 09:31

 
 
关于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患发生,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目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形势,教育局决定配合食安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责任明确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严厉打击在学校周边地段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窝点,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理“五无”食品和索证索票不全食品,消除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优化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推进“平安蒲城”建设。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全县各类学校食堂、校园餐饮店、食品店;学校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商店和食品类流动摊点等。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2014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大会、班会、板报以及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宣传,向师生和社会发布启动专项整治的信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教育局、食安委和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副食加工和经营的摊点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统一标准,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3、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4、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届时县食安委将会同食药、教育、工商、市容等多部门对整改情况集中督查,并适时通报检查结果。
    四、工作任务及整治要求
    1、各学校要狠抓食堂的各项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学校主要领导要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
    2、各学校要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品储存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组织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和教育学生不在学校周边的小食品店和流动摊点购买食品,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4、加强社会监督。各学校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动社会各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