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蒲城县2014年度振兴计划“十佳
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县振兴计划大学生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大学生能扎根基层、服务农村,更好的为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按照人社局(蒲人社发【2014】1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服务于我县的基层人才开展“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服务于基层、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振兴计划”大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项设置
我系统各基层单位共推荐优秀大学生10名。
三、评选条件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工作在基层教育一线,偏远乡镇优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乐于奉献,潜心钻研,精心施教,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成效显著。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相关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筛选出优秀教师代表上报教育局。
2、县局根据基层单位推荐人选的上报材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后择优确定候选人报送县振兴办进行联评。
3、各单位将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包括各类证书论文复印件和近年来荣誉证书复印件)务必于12月22日12:00前上报县局人事股。过期视为放弃上报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3、各单位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充分发挥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4、通过评选推荐,要使广大振兴计划大学生增强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自觉性,激励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