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218次发布时间:2015-01-05 11:52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蒲人社发〔2014〕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从2015年1月5日开始至2015年1月30日结束。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见附表。
    二、相关问题的说明
    1、考核等次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五个等次(我系统下属单位均属事业单位)。
    2、优秀等次问题
    (1)事业单位优秀比例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3%以内,比例计算结果应坚持“去尾法”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超比例上报。对不足评选1名优秀的下属单位,其人员并入局机关进行评选。
    (2)各单位要树立正确的评优导向,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的原则评选优秀等次,突出工作实绩,褒奖和支持那些素质精良、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求真务实、敢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3)优秀等次名额在考核对象中要合理分配,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工作实绩,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同时要搞好民主测评工作,坚决杜绝以会代考和优秀等次看面子、论交情、轮流坐庄等不符合考核程序和方法的现象发生。
    4、考核表格的填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整齐、规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结合实际,写出自己的特点,能够明确反映出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杜绝千人一面,重复雷同(统一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考核表格中“部门主管负责人评鉴意见”栏由部门主管负责人给被考核人确定等次并签字外,一律要加盖县局公章(填写内容为“同意确定为xx等次);“单位意见”栏目由单位领导给被考核人确定等次并签字,一律要加盖公章(填写内容为“建议评为xx等次”。 属乡镇小学教师的,本栏要加盖小学公章和所在辅导区初中公章);“本人意见”栏中的意见必须由被考核人自行填写,不得代签(填写内容为“同意考核结论”。
    5、我系统属组织部出文任命的领导干部,其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6、对于今年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由个人撰写年度思想工作汇报,单位领导审核并对其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写出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在考核登记表“复核意见”栏目内填写“因见习期暂不评定等次”)。
    7、各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必须在被借调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进行。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向被借调人员的原单位提供年度工作鉴定。
    离职进修人员,由所在学习院校提供学习培训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支教人员由原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本次考核时由受援单位提供。
    8、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请假手续为依据),不进行考核。今后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县局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人社局备案。
    9、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不得隐瞒虚报、随意判定标准。
    10、当年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1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单位作出决定后报人社局事业股备案。
    三、几点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要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年度考核。县局将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考核工作不规范或敷衍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报送材料包括:(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2)、2014年考核结果等次名单(一式两份,并用WORD格式报电子版);(3)、个人考核登记表(一份);(4)、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详细汇报本次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对未定等次人员和定为不合格人员情况在工作总结中进行说明(一式两份分别报教育局人事股和人社局事业股,加盖公章);(5)、2014年度工作人员增减情况表(一式两份,一份报人事股,一份报事业股);(6)、不合格等次人员情况说明(两份,加盖公章);(7)、2014年新参加考核人员还需上交个人年度思想工作汇报(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对其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作出评价)。
 
    附件:(表册材料须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结果名单
    3、事业单位2014年度工作人员增减情况表
    4、___二O一四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名单(黑体、三号)
    5、各基层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时间安排表
 
    附件汇总.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