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省市县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270次发布时间:2015-03-16 11:21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评选2015年省市县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中心校、城区小学、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要求•大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坚持榜样育人,激励广大中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年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渭教基【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评选并表彰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1、2015年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全县高中、初中、民办中学全体学生(不含补习生)(评选条件见附件1)。
    2、2015年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民办中学的全体学生(不含补习生)(评选条件见附件2)。
    二、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的形式,由县、市、省分级审批的办法进行。
    2、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县教育局审批,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市教育局审批,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经市教育局推荐上报,由省教育厅审批。
    三、评选名额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定额评选,不得突破(名额见附件3)。
    四、几点要求
    1、评选活动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学习进步,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注意将评选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被评为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要将荣誉称号记入学生本学期《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并要按照“心有榜样”的要求,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在评选过程中,注意照顾边远山区学生,兼顾各个年级,其中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学生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在上报前,必须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坚持正确导向,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各学校要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认真进行审核,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该项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抓紧时间集中进行。请将申报登记表(见附件4、5、6、7、8、9)复印发放(A4纸张、正反打印),要注意填自己所对应的省、市、县级三好、优干登记表,教师要加以指导,督促认真填写。用黑色中性笔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将登记表自行改版打印。
    4、各学校务必于4月1日前,将推荐、评选结果及所填登记表一式四份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逾期不报,按放弃对待。  
 
 
    附件:1.2.doc、      3.xls、    4.5.6.7.8.9.doc
    1、蒲城县县级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3、 2015年省市县三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4、蒲城县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5、蒲城县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6、渭南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7、渭南市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8、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9、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