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201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来源:督导室(魏鹏飞)    作者:督导室朱富仓    浏览:3512次发布时间:2015-03-26 15:24

蒲政教督〔2015〕1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蒲城县201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及全县教育年度工作重点,特制订《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5年督导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蒲城县201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3月25日
 
 
 
蒲城县201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5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县教育督导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教育强县为目标,以“双高双普”创建活动为抓手, 坚持依法督导,服务基层学校,认真履行监督、指导、服务职能,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一、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督政职能   
    1、做好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履职考核工作。配合县委办、政府办完成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履职考核工作,依据考核指标体系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党政领导教育履职考核自查报告。配合省、市做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同时,联系协调县考核办、教育局组织开展对政府有关部门及镇(办)“双高双普”包联创建考核工作。                                         
    2、坚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深入开展“三无”创建活动。每年春、秋两季开展控辍保学自查和督查工作,并坚持做好《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落实各有关方面的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五项制度。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分析研究控辍保学工作新情况、新动态,强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新问题,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省上规定的1.8%以内。
    3、继续抓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治理工作。 每学期开学初,我们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班额情况都进行认真调研,教育局高度重视,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行动,大班额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今年,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治理成果的保持和巩固。
    4、扎实做好中小学校(园)长履职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今年将继续对全县中小学校校(园)长履职情况进行履职考核,考核结果要进行全县排队,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督导室,市局将对全市校(园)长履职情况进行排队和公示。  
    二、加强督学工作,完成各类评估创建任务  
    5、努力巩固2014年35所学校“双高双普”创建成果。“双高双普”创建是我县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2015年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将全面迎接市级评估验收,因此,去年首批创建的35所“双高双普”创建学校应该清楚创建工作并未结束,今年至2017年的任务是继续依照标准巩固提高,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确保2016年、2017年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
    6、努力完成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任务。根据县政府标准化学校年度创建计划,2015年我县创建成23所标准化学校。其中:高中3所,初中1所,小学19所。督导室将于4月份对创建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对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和协助解决,力争圆满完成2015年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任务。   
    7、坚持做好素质教育316督导评估工作。2015年是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的收官之年,按照我县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的计划任务, 2015年7月底前督导室将完成初中 15所,小学20 所,幼儿园 20所的督导评估工作任务,并做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资料的归档工作,为后期的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打好基础。同时,配合市督导室完成对4所普通高中进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8、全面实行责任区督学挂牌制度,进一步落实督学职责,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9、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力量开展体艺教学、办学行为、学生减负等专项督导工作。督查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组织的艺体教学活动、社团活动、各类竞赛活动,查看学校艺体课程设置,教师按照大纲要求授课情况,通过不同层次的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教育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素质教育得到健康发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10、加强督导机构建设和机制创新。认真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加强督导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督学政策法规和业务水平,指导各督学高水平履行职责;巩固提升“省级标准化督导室”创建成果,不断推进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督导职能作用。
    11、全面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树立“依法督导”意识,知悉教育法律,明了教育政策,按照《国家督导条例》和《督导规程》规范督导行为;树立“学习”意识,坚持自学,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业务素质和督导水平;树立“内行”意识,要懂学校管理、懂教育教学,听得懂、看得清、能指导、会指导;树立“服务”意识,教育督导就是为教育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而务实督导;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营建风清气正的督导氛围和良好的督导形象。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