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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2015年幼儿园招生宣传入园工作公告

作者:宣教办    浏览:6891次发布时间:2015-07-29 09:34

为了进一步维护全县学前教育良好社会秩序,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保障广大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现就蒲城县2015年幼儿园招生宣传入园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宣传
1、招生宣传审核备案流程: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各公、民办幼儿园在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之前,须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样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交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在招生简章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发布的样刊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留存备查。
2、审核备案须提交的材料:《蒲城县民办学校(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表》、拟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3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无证民办幼儿园,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
二、入园事项
1、就近入园:幼儿入园坚持“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的原则,选择就近的公办或有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2、班级及班额设置标准: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幼儿园设置小、中、大班,班额设置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3、幼儿入园的年龄划分为:小班3至4周岁,中班4至5周岁,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4、秋季入园时间:2015年8月29日-30日为入园报名时间,8月31日为正式开园时间。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收费项目及标准: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教、生活服务的收取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标准须经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收取;所收费用须向家长开据正式收费票据,不得收取降温费、取暖费等,更不得以举办兴趣班为由,另行收取费用。
2、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收费实行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有关事项
1、根据《蒲城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城区幼儿园以趋于饱和,基本满足城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未经筹设许可,不得新建、改建等举办幼儿园。
2、拟在农村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向辖区中心校提交筹设申请及布局规划材料等,经辖区中心校实地考察后,形成可行性申请报告报教育局;待教育局实地查验并结合全县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提出明确意见,同意筹设并下发筹设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标准将按照市级一类标准执行,否则,将不予审批办学许可。
 
监督电话:0913-7219741
 
特此公告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