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勤办张纯    浏览:3208次发布时间:2018-06-21 10:34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各幼儿园:

近期在我省部分市县学校出现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619省教育厅对此情况专门召开了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及食品安全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强化我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能力,确保夏季学生食品安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督促食堂供餐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和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做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  强化管理措施,严格规范操作

1、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各校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对食堂各环节的监管,食堂未安装监控设备的学校要尽快安装到位,食堂操作过程必须全程监控。

2、要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口,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六统一”标准,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安排专人把控严防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入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索取并留存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3、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做好各类食品的接收和发放工作,并按要求规范入仓储存,完善手续,学校入仓储存保管人员必须认真查验食品日期,详细登记,清点数量,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不能将验收保管流于形式,食品发放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学校储藏室必须规范,通风、防鼠、防蝇虫、防投毒设施齐全,高温天气,要启用冷藏设备。

4、餐饮加工过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餐厨废弃物要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禁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工作。

5、严格消毒程序,坚持做到学生餐具每餐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要注意保洁,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夏季容易滋生细菌,特别注意对抹布、刀具、菜墩等频繁使用的厨具的消毒,杜绝交叉感染。

6、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7、严格落实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全县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蒲卫[2017]15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必须保证学生饮用水安全。

三、建立自查机制,杜绝安全隐患

1、各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排查,学校领导要深入一线,进行细致的安排和自查,626日前将本校的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上交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整改报告校长要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学校将报告交到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各包联领导处。各中心校迅速安排辖区内幼儿园认真进行自查并对各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不留隐患。

2、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各督查组下周开始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学校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校长进行约谈,对在制度执行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后勤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上报教育局党委。

附件:蒲城县学校食堂管理服务标准(暂行)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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